新乡交警通报三起典型案例
日期:2025-06-24
2025年5月13日晚,正在执勤的新乡交警六大队民警发现一辆白色轿车缓慢从机动车道停到非机动车道,形迹可疑★★◆◆。民警立即示意车辆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张某血液乙醇含量为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得知:当天张某回家路上本来是没喝酒的,但在路边烧烤摊碰见朋友,禁不住劝就喝了一些啤酒,随后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了。后张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驾车滴酒不沾,一生平安相伴◆★★★”。广大交通参与者不要心存侥幸心理,新乡交警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绝不会减。请驾驶员朋友谨记酒后驾驶机动车成本高、社会危害大◆★■■★,切莫触犯法律法规及安全底线■◆,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拒绝酒后驾驶。
为严厉打击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新乡各级交警部门积极开展查处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守护广大群众出行安全■◆★◆■■,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2025年5月12日20时许,新乡交警三大队民警在劳动街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G7***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疑似饮酒。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刘某血液乙醇含量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询,刘某2019年9月、2024年10月分别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处◆■◆◆,这已经是第三次因酒驾被查★★■。后交警部门依法对刘某做出罚款12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025年5月12日00时26分许,新乡交警五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我市某小区东门有人涉嫌酒驾。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为当晚王某驾车回小区,因停车问题与另一车主发生纠纷,后引发肢体冲突及撞车。随后★■◆■,交警将王某带至医院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乙醇含量为66mg/100mL ,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王某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案件其余部分由治安部门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