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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一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典型

日期:2025-07-12

  记者从鹤岗市中院获悉◆■■◆■■,邢某(男)与王某(女)在网络相识,2021年起,王某以朋友周转、家人生病为由★■,多次向网络结识的邢某借款共计1◆■■■◆★.3万元■★。然而,在偿还6000元后,王某彻底失联。邢某自行撰写起诉状提交至鹤岗市兴安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员审核发现其起诉状内容缺失,信息不全,当即指导其填写最高法院推广的■■■★■“要素式起诉状”——将诉讼请求、事实理由等拆分为表格栏目◆◆,仅20分钟便完成立案。

  据介绍,线上调解中★■,法官直击答辩状漏洞:◆■★★“双方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还款的■★?”“距离这么远为什么不使用电子支付方式还款?◆◆■◆◆■”“是否能够提供现金还款的佐证◆◆■★?”王某支吾其词、无法自圆其说★★◆,最终承认未还款。经协商■■,王某次日将7000元欠款全额汇至邢某账户◆◆★,邢某放弃利息主张。从立案到还款,全程仅72小时。

  素未谋面的女网友向男子借款后★■,还了不到一半就“失联”。债主起诉追讨,被告却坚称已现金还清。这场横跨两地的民间借贷纠纷,借助最高法院推广的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仅用三天便实现■■◆■“隔空”调解。近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法院这一案例入选最高法院第二批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

  据鹤岗市兴安区法院介绍,次日,法官根据起诉状地址找到王某母亲住处,获取其联系方式◆◆★。随后★★◆★,通过视频连线,法官指导王某下载“答辩状示范文本◆■★■■”,在线填写后提交给法官。法官在查看要素式答辩状时发现◆◆:王某承认借款事实,但声称“已现金还清全款”,但因两人分居两地,王某却称“当面还款”◆◆◆,且无任何转账记录佐证,不符合现有交易习惯★★◆。

  记者从鹤岗市中院了解到◆■★★★,本案入选的“示范文本★■★◆◆★”系最高法院第二批推广成果,示范文本通过要素拆分列举,把法律规定起诉所需内容逐项细化,并以表格形式简洁呈现■★★,帮助当事人更加规范高效提起诉讼★■■。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结构化★◆■、表格化的内容,便于法官在调解和审理过程中锁定争议焦点■■■★■★,快速找到案件突破口,提高解纷效率◆■■◆。本案中★◆■■,法官指导王某填写要素式答辩状,通过对诉辩状内容进行梳理■★,迅速定位争议焦点,精准洞察答辩的漏洞,并在调解过程中进行针对性询问和释法明理★■★,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次日及时履行。